问答详情

律师们好!我的父母于1987年在我父亲单位分得一套五十多平方的住房,1991年9月我母亲因病去世。1992年6月,由朋友介绍,我父亲与一退休女士结婚,此时,我的弟兄姐妹均已成家,继母的子女们也均已成家。1993年国家房改,这套住房由我父亲买下(房产证上只有我父亲一人名字)。2014年2月,我父亲因病去世,2016年12月继母因病去世。目前,继母的子女向我提出继承处理这套住房,我不知道如何确定继承分配比例,请帮忙给予解答,谢谢!这套住房由我父亲买下(房产证上只有我父亲一人名字)继母的子女向我提出继承处理这套住房,我不知道如何确定继承分配比例

继承 2019-06-30 06: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继承分配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锦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