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弟媳妇今年29岁,12日那天上午8点骑两轮电动车送孩子去学校,回来路上被一辆机动车撞倒,因为我本人没在现场,听周围群众说肇事车辆当时车速飞快在80km以上。因为是乡村道路,撞完了以后报警了,人也被120急救拉走了。到场民警量了一下距离受害人离电动车有30米左右,始发地离受害人有50米左右,现在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已经过去11天了。目前还没脱离生命危险,受害人以及家属一直医院忙于治疗,也没去交警队去处理。我咨询一下律师作为受害方现在应该怎么处理此事。因为我本人没在现场,受害人以及家属一直医院忙于治疗,咨询一下律师作为受害方现在应该怎么处理此事。

刑事辩护 2019-06-09 14: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既然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已经出来了,那么可以让交警进行调节一下,如果调解不成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了,在诉讼之前一定要先给孩子做个伤情鉴定,知道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等相关信息,这样起诉要好一些,具体的赔偿项目为: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最好还是委托律师代为计算,因为这些计算都的有相应的标准的,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文山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