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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人代表,今年74岁。因女儿出小孩,我在国外生活了11个月。本月20日回国出境时,出入境说:我的护照被撤销。回家后请朋友帮助查获在宁波有民事诉讼。确实有16万元货款未结算。(因为有质量三包索赔协议,仍在三包期间)经联系,我被缺席审判。其实我从未收过任何相关文书。为了尽快解决问题,经与对方律师协商,和能解决,当即付款远远超过16万元。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律师特申请 解除被申请人实施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並终结执行本案。因为回去机票已经订好。请问解除这个程序需要多少工作日。谢谢我的护照被撤销。我被缺席审判。执行和解协议。並终结执行本案。请问解除这个程序需要多少工作日。

刑事辩护 2019-06-10 09: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是不需要公证的。如果一方拒绝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那么另一方应该向法院起诉,而不是直接申请执行。单纯的离婚协议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只能依靠对方自觉履行。
    对方不自觉履行的只能通过起诉,为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所确认,对方不履行的,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执行和解,指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结束执行程序的活动。和解的内容,可以是一方自愿放弃一部分或全部权利,也可以是一方满足另一方的要求,还可以是双方都作一些让步。
    和解虽然发生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双方自己的事,但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即这种和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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