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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您一下,三天前去金地武汉市汉阳区XX的一个楼盘看中一套洋房,面积是135平因为这套房附赠一个100多平大露台,所以价格比同类房子贵接近30万,总价150万,开发商承诺露台属赠送面积我们享有露台的使用权,当时就签了认购书,交了一万元定金,回到家咨询了下朋友,大家都说签合同的时候因该把开发商承诺的东西签入合同,后来找到销售部经理,他们说这点不能写入合同,我说不能写入合同就不能买这套房子,售楼部经理说,不买房子可以但定金1万是不退的,注明一下我是买的三楼房子,附赠的露台是楼下门面的房顶,我现在手上唯一证据就是我同他们经理的对话录音,承认露台赠送却又不能写入合同的录音,请问这个有用吗他们不退定金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您了!不买房子可以但定金1万是不退的,请问这个有用吗他们不退定金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您了!

房产纠纷 2019-07-16 10: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 立即起诉 以欺诈解除合同 主张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有如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般来说,定金退不退要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如果是卖方违约,那定金可退。买方违约,则定金不可退,具体看买卖双方如何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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