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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去手机店修手机(修外屏)然后因为要换内屏的缘故就没有修了因为外屏破的不大嘛,然后我就准备要走了就有个人让我看下手机里积分有多少有多就可以换手机当时是半信半疑的然后被他拉进去看来下手机有x23r17还有个不知道什么手机的我没有看当时我就想肯定是x23好啊然后他让我缴69就可以拿走了然后再签一个合同就可以了。后来签着签着的我感觉不对劲我就不要了,他说现在都绑定好了不能不要,如果非要的话就只能强制解绑强制解绑需要办一张新卡或者买一个电话手表都是几百的我一个学生哪里买的起嘛,然后跟他沟通一会后他说那就只有让他们经理过来跟我说。再然后就和他们经理照了一张相就说可以了然后那个经理让我买了一包槟榔给他就可以了,买了槟榔之后他就给我退了69,我不知道我那个合同解除没有然后我就准备要走了就有个人让我看下手机里积分有多少有多就可以换手机当时是半信半疑的然后被他拉进去看来下手机有x23r17还有个不知道什么手机的我没有看当时我就想肯定是x23好啊然后他让我缴69就可以拿

刑事辩护 2019-05-16 17: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租车前要审查汽车租赁公司的资质情况。汽车租赁公司必须有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很多汽车租赁公司没有这两个证书,租车人在租车前首先要检查汽车租赁公司的资质情况,否则常常会出现汽车租赁公司欺诈消费者的情况。
    二、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当然也有很多的汽车租赁公司在租赁期间是不限制公里数的,租车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比如车况、租金、车程等进行权衡和比较,选择综合因素比较合理的租车公司,并在合同中对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给予约定。
    三、在租赁前务必详细了解车损情况、第三者责任和盗抢等条款细节。租赁的汽车正常情况下投保四种基本险,包括交强险、盗抢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但有一些租赁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只投保交强险,出了事故后,租车人很有可能面临承担赔偿的风险。所以,在租车时,要问清楚车辆的投保情况和合同的附加条款,对约定不明尤其是责任约定不明的,要加入附加条款,保障自己的权益。
    四、为避免因租车人原因不能及时还车,导致与租车公司发生争议,租车人还应认真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规定。
    五、了解租赁公司的承诺,以充分享受各项应得的权利。
    六、签订合同的最后一项内容是填写验车单,这是双方共同认定车况的过程。此过程涉及到还车时的再认定,因此一定要认真对待。首先要从外观上对车辆进行检查,例如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然后检查车辆备胎及更换备胎所需的工具,最后进入驾驶室内,检查油表、刹车、空调的运行状况,并进行试驾,判断车辆的基本状况。对于一些车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应向租赁公司咨询清楚。
  • 应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的规定,看能否找到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理由,如限购政策等,否则对方可不退定金。
    补充:那你可与对方协商看能否由第三人购买,并请中介帮忙说说,这样各方利益均没受到损害,应可争取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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