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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自动辞职,不参加培训能拿到失业金吗,

劳动纠纷 2019-07-01 1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该重新找工作。劳动者主动辞职的,除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为由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没有办法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个人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失业后,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缴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和缴费指数。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从中断缴费至达到退休年龄期间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份(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除外),在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时,按零计算缴费指数。
      个人账户累计额的多少都会涉及到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而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时间的长短又直接影响到职工个人账户的多少,继而影响到退休待遇的高低。
      具有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城镇个人养老保险,不参保的人员在核算养老金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参与工资指数的计算,也不参与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
      按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可以申请医疗保险待遇,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医保费,个人不缴费,领取失业金期间缴纳的医保费年限计入本人的医保缴费年限。
      单亲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您是否符合条件需要到街道做认定。
    正在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眼,自进行就业登记享受社保补贴当月起,停止发放失业金,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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