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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在煤矿上班,死亡赔偿有没有我的父母的

劳动纠纷 2019-06-06 18: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其处理流程: 收集好在用人单位上班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卡、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证人证言后申请工伤认定,再主张工亡保险待遇。 大额工亡赔偿费用: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1810×20=436200元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336.83×6=
    20020.98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交通费
  • 法律上死亡赔偿金不包括赡养费,但是二者属于两个不同的赔偿项目。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待遇(同上)。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上述
    1、2项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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