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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更换了名字地址,旧公司转让给了别人,现在要求我们签新公司合同,如果不跟过去的话,可以留在旧公司上班,他们可以帮忙跟接手的老板谈,工龄重新算,如果跟过去就把我们的工龄按每年100计算加在底薪上,工作年限按新公司重新计算,如果不跟过去也不留下的话就结清当前工资,说新公司和旧公司的距离不超2公里,公司也出方案了,不跟过去是员工自己的事,请问员工不签新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7 16: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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