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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九级,单位保了工伤险,这赔款由谁来赔

劳动纠纷 2019-06-18 07: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视同工伤的三种法定情形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认定要点】“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认定要点】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无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因素。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认定要点】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职工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享受,但其它工伤保险待遇均可享受
  • 到人社局复印工伤认定决定书即可。
    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认定决定书丢失的,人社局工伤认定材料保存50年,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 如果用人单位给员工办理的工伤保险,一旦员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责任划分分别承担费用;
    如果没给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一旦员工发生工伤,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如下:
    工伤医疗待遇
    1.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工伤保险基金)
    2.伙食、交通、食宿费:市内住院伙食补助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70%发给;转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企业)
    3.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后,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
    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企业)
    工伤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按本人工资的9个月发给(工伤保险基金)
    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5级—10级伤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根据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实施(企业)
    关于伤残待遇中提到的本人工资,规定是这样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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