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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屋超出了签合同时的面积10.2平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6-10 0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款自行在合同中约定。回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依回迁房最终确认的产权性质确定,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形:  第
    一、若回迁房的性质为商品房及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且合同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合同的效力应为有效;第
    二、若回迁房的性质为经济适用房,合同的效力则按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具体为:
    1、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回迁房买卖合同无效。
    2、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购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第
    三、如果回迁房的房屋性质还未确定,因该房屋性质无法确定,故该类合同的效力尚无法确定,当事人可在房屋产权性质确定后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您的咨询属于产权置换问题
    1、在回迁房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上,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按下面所列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公寓
    2.
    06、独立住宅
    1.
    83、新里住宅
    1.
    82、新工房(有电梯、成套)
    2.
    00、新工房(无电梯、成套)
    1.
    98、新工房(无电梯、不成套)
    1.
    94、“两万户”新工房
    1.
    65、旧里住宅
    1.
    54、简屋
    1.25。
    2、对于面积补偿,原来的商铺面积按照市场价值计算总额,然后折算为回迁住宅房所能得到的面积额;
    3、对于商铺遭受拆迁,您同时可以主张停产损失补偿,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虽然我国房产法规定房屋只有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才具有房屋所有权也就是产权,但是,作为房地产开发商一旦与房屋买受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就具有了法律上的买卖成立效力,开发商就丧失了收回房屋的权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主要手续应当由开发商提供,开发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之内未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责任就是违约,就应当承担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责任,同时还要赔偿买受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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