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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朋友拿他妈妈的微信给我偷偷转钱,后来他拿着我手机给他自己和我买东西,都是他请客我,剩下的余额换成现金带到学校去花,后面我朋友撒谎把责任推到我,我提醒过他不要拿了,他还是没听,后面被发现,责任推到我身上了我该怎么办?后来他拿着我手机给他自己和我买东西,还是没听,后面被发现

消费者维权 2019-06-24 17: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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