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村委会以招投标方式发包土地,原承包方能否主张优先权

合同纠纷 2019-07-21 02: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规定于《合同法》286条,内容为“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6月20日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对《合同法》第286条理解与适用进行答复,该批复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赋予承包人获取工程款的一把利剑,应当充分利用之。行使优先受偿权应当注意:
    1、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前者适用于正常竣工工程,后者适用于烂尾工程;
    2、优先受偿的范围为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3、欠款数额清楚、证据充分,承包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不必对工程款纠纷另行提起诉讼;
    4、两种情形下不能行使优先受偿权: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工程项目,如国家机关办公楼、图书馆、博物馆、机场码头等公用建筑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项目;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 投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1、投标书的写作
      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
        
    2、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3、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
      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
      
    4、投标文件封面的制作规范
       
    5、其他须注意事项:
      
    (1)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2)报价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国际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
      
    (3)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书是否按已按要求盖公章。
      
    (5)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6)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
  • 工程承包方式指工程发包方(一般即招标方)与承包方(一般即投标中标方)二者之间经济关系的形式。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
    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专项承包的内容是某一建设阶段中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的专业承包单位承包,故称专业承包。
    国际上通称BOT方式,即建造—经营—转让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这是20世纪80年代新兴的一种带资承包方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六盘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