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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按份共有的房产,已生效的判决,对方不去办理房产改名转户,对方占四分之一。应怎么办

继承 2018-08-01 1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爷爷去世,你爷爷的遗产可以继承:你爷爷有遗嘱或遗赠协议按遗嘱或协议继承,没有遗嘱或协议就由你爷爷的所有子女、你奶奶共同继承。 你爷爷奶奶的所有财产,先分一半归你奶奶,剩下的一半是你爷爷的遗产,用于继承。
    你奶奶意识不清,不影响她的继承权,但应由她的监护人代为办理继承事宜并监管财产,她的法定监护人是:成年子女。 你爸想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不太可能。如果你奶奶神智清楚还有希望:你奶奶和你爷爷的所有子女都签放弃继承并赠与你的声明后,就可以过户到你名下。
    但现在你奶奶神智不清,不能办理,只能等她百年后,由她的所有继承人签放弃继承的声明再办理。如果她的继承人中有一人不同意给你就麻烦。
  • 遗产如何分首先要确定以什么方式继承。


    1、如果订立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就按照相关协议、遗嘱处置遗产,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遗嘱;


    2、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一般均等分割,同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

  • 关于你的问题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我给出以下回答: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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