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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xxxxx签了合同交了钱钱没到账找不到合同怎么办

离婚 2019-06-09 11: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最主要的依据是《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该表是用人单位需要到人社部门备案的。该表应当是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所、失业保险所各一份,劳动关系科备案一份,该表示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
    劳动合同没了,不影响你办理离职手续。
    另外,你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备案一份,缴纳社保时,职工个人档案里备案一份或者是复印件,找不到了,可以去以上2个部门查询。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5.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6.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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