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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2004年前国家有没有出台关于禁止事业单位买断工龄规定

综合法律 2019-06-01 07: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事业单位退休后的待遇发生纠纷可以直接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购买乐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可以在劳动者受到伤害时,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所谓的买断工龄,就是只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后,解除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因为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 买断工龄”是指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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