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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成功,手机APP上显示放款成功,但本人未收到贷款现金,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8-12 15: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P2P的建立就是为筹资者和投资者之间而生。与传统的贷款相比,互联网金融可以避免非法集资、坏账、跑路等风险,且互联网金融没有固定的投资群体,可以有效的解决平台运营安全性,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 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2) 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3) 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4)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5)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 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7) 借款人出具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8) 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9) 借款人还需提供公司场地的水电物业的缴费单据及个人住址的水电物业的缴费单。
  • 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按揭贷款,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即具有合法的公民身份;
    2、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以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当作银行的抵押物;
    4、所购买的房屋产权应该明晰,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
    5、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6、需要在建行开户,并存入足够的首期款;
    7、申请贷款时没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8、申请人还需具备银行规定的其他事项所要求的条搜索件,否则同样也可能遭拒绝。
  •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十条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即在婚前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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