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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上海考取的驾照C照, 年取得的, 年换证,但是现在我被扣两分,要学习吗?

交通事故 2019-05-31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 驾驶证换证流程
      
    (一)机动车驾驶人准备照片相片3张(1寸相片),要求为:申请人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校正视力者须戴眼镜)
      
    (二)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证明上需粘贴照片,医疗机构压照片盖章;
      
    (三)机动车驾驶人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表上需粘贴照片;
      
    (四)机动车驾驶证应当没有被暂扣、注销、吊销、撤消和记分达到12分、违法行为未处理、未缴纳罚款等情形。如有上述情形应将上述情形处理完毕后换证。
      
    (五)机动车驾驶人持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照片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车辆管理所在审核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换证手续。
  • 根据规定,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有以下情形: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具体罚则在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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