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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以前公司的车,撞人了,然后对方起诉我,保险公司的同时也起诉了我以前的公司,这样对以前的公司是不是有影响撞人了,然后对方起诉我,保险公司的同时也起诉了我以前的公司,是不是有影响

保险纠纷 2019-07-03 1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让对方起诉,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通过诉讼解决,保险公司会安排律师参加诉讼,最终以法院判决的结果为准,如果法院支持起诉方,保险公司会继续理赔。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报警,然后报保险公司,交警勘查现场后,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后确定你有责任,那么你的保险公司就会代替你赔偿对方的损失。
    因此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对方的损失,关键看你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有责任保险公司就赔偿,你要是没责任,保险公司就不赔偿。赔偿多少看你的责任比例是多少。然后才能确定。
  • 撞人后被对方起诉,相信机动车有保险的,让保险公司的法律顾问去处理吧。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赔偿限额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3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有责任的限额最高限额:
    12.2万元。交强险赔偿限额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超过交强险部分,将在机动车的商业保险中承担赔偿。法院认定应该赔偿的,保险公司应该给予理赔的。
  •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前有关公司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使用普通的地域管辖,也就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如果公司作为原告,如果被告在外地,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人民法院需要到公司所在地调阅资料,可能不便利,因此,为了方便诉讼、提高诉讼效率,有必要将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只有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才由公司住所的法院管辖。   不是所有的涉及公司的案件由公司住所的法院管辖,只有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才是由公司住所的法院管辖。   除此之外的其他与公司有关的诉讼,仍适用被告住所地的一般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特殊管辖的规定。   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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