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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拆迁房的租户,确定拆迁范围后租的房子,住改营想办营业执照,工商局说不能办理,房子已经装修好,请问如何解决?确定拆迁范围后租的房子,住改营想办营业执照,房子已经装修好,请问如何解决?

拆迁补偿 2019-06-12 1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 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双方都 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特殊情况租户明明知道要拆迁还要继续租住的话房东是没有责任赔偿的。所以这个不存在规定是否有拆迁补偿。建议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条款。
  • 《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在拆迁过程中,企业营业执照是企业行使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有效凭证;并依照营业执照上的记载,确认被拆迁人的身份、房屋建筑面积、结构形式以及用途等情况,并据此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
    在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住宅性质进行补偿安置的前提下,结合当地的经济实际,对其已在经营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用房部分给予一次性适当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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