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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6.2.17签订买房合同的,约定2016.12.28交房,但是到2018.3.7我拿的钥匙,我的诉讼时效是几年我是2016.2.17签订买房合同的,约定2016.12.28交房,我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诉讼 2019-05-29 0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作为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
    第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 二手房交易在交定金的时候就签定了三方合同,这就是三方有效的购房合同;交首付的时候一般签的是“过户合同”,过户合同是房管局制定的,用于过户和报税的时候为方便管理而统一印制的合同格式,现实交易中,为了少交税“过户合同”中的成交总价一般比三方合同中的成交价低。
    二手房交易指导流程:
    一、全款购买
    1、看房,买卖双方达成协议、支付购房定金
    2、房屋过户,支付首付款
    3、交税、领取新房产证
    4、物业交割、支付尾款
    二、贷款购买
    1、看房,买卖双方达成协议、支付购房定金
    2、提交贷款申请、签署贷款合同
    3、物业评估,第三方担保
    4、银行审批
    5、房屋过户,支付首付款
    6、交税、领取新房产证
    7、银行领取贷款合同、房屋抵押登记
    8、银行放款给卖方、物业交割、支付尾款
    9、买方还款,结清后取回房本,注销抵押登记。
  • 在债务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常常会发生诉讼时效的问题,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而中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该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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