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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弟弟签署的钱款原本被当事人弟弟拿走,后来才给当事人现在当事人不想转让土地是否能归还钱款要回土地?转让土地已是4年前的事。土地是转让给村里的村委会土地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弟弟签署的钱款原本被当事人弟弟拿走,后来才给当事人现在当事人不想转让土地是否能归还钱款要回土地?

案件执行 2019-06-01 1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 《土地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人买卖土地都是违法行为,所谓的合同不是合同,引起的后果也不是纠纷
  • 土地如果已经超过了使用期限是要归还给国家或者集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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