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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买房问题。我于去年12月初付了首付款,贷款部分但是中介和银行之间放款程序不一致,银行是先放贷款再过户到但中介先过户了导致银行迟迟不能放款。银行让我们解除过户重新办理贷款。但是这样我觉得我们有比较大的风险,所以不愿意解除。请问这种情况找哪个部门处理?然后假如从去年12月份到现在贷款利息涨了,这个问题如何处理?谢谢各位律师!我想咨询买房问题。请问这种情况找哪个部门处理?这个问题如何处理?

离婚 2019-06-16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申请人的信用要好。对于申请个人信用贷款的朋友来说,个人信用情况当然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有不良的信用记录,都会影响到能否成功申请到贷款。第二,如实填写有关贷款资料。
    有的朋友认为自己的收入不算高,担心无法取得个人信用贷款,于是要求单位开具较高的收入证明。这种作假的行为,一旦被贷款机构查出,也是无法取得贷款的。第三,贷款人的工作年限不够。
    贷款机构通常看重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如果贷款人的工作年限不够,很可能工作和收入都不太稳定。如果您有贷款需要,可以拨打易贷网上贷款商家电话咨询。申请个人信用贷款 你不得不知这4项个人信用贷款,服务对象为信用良好,并且有稳定工作及收入的上班族。
    贷款资金可以用于旅游、购物等消费。但是在申请个人信用贷款时,先了解以下4项:贷款额度:银行依据借款人资信等级、收入状况确定不同贷款额度,一般为个人月收入的10倍左右。
  • 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父母亲把属于他们的房子无偿过户给子女,属于赠予行为,父母让子女赡养,属于附义务的赠予。法律规定,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可以反悔的。
    如果受赠人有扶养义务而履行了扶养义务的,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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