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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介绍我借钱给房地产承包商,月息3分,一年期,当月付息,到期还本。用房产购房合同抵押,第一笔钱20万打到我朋友帐户,第二次三次计25万打到房产商卡上。后经查实抵押房产合同为伪造,房产商欠我朋友钱用我的钱还他,自己拿剩下的25万。我想问问房产商购成咋谝,那我朋友是否也购成诈骗。转到朋友帐户20万有银行记录,且她有短信承认钱到她帐户她收到后给房产商产了。我朋友是否构成诈骗?我的朋友介绍我借钱给房地产承包商,用房产购房合同抵押,问问房产商购成咋谝,是否构成诈骗?

房产纠纷 2019-06-20 1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抵押借款协议如何生效?凭房屋抵押主合同,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法定共有人亲自到场,在属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取得《房屋他项权证书》。
      根据《物权法》以及《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主债权合同没有必要经过公证。
  • 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一般房屋买卖合同订立需要双方签名确认,但生活中有些为了自身利益,伪造他人签名,从而签订了违背一方当事人意愿的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伪造他人签名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属于伪造的合同,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本不知晓签合同事宜,那么该份合同并未达成合意,因此该份房屋买卖合同也并没有成立。但是,如果在后边不知晓的一方对房屋买卖合同追认的除外。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伪造他人签名的属于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情形,这种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其次,合同法的立法一直宗旨注重契约精神,要达成契约,必须双方达成合意才行,如果该合同未达成合意,则该合同未成立。   所以,伪造他人签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合同一方的不知情,因此并没有达成合同合意,房屋买卖合同也因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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