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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赠送协议合法性问题。我一个朋友近期家里要拆迁,产权归老爷子所有。之前老爷子私底下把部分房子产权通过签订协议方式赠送给了2个儿子。最近那个片区要拆迁,老爷子的其他子女都回来想瓜分房子。请问当时签署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如果老爷子其他子女去起诉,那份协议是否会被推翻?老爷子目前患有老年痴呆,但签署协议时是精神正常,且是在自愿原则下进行。麻烦有空的时候帮我分析下,非常感谢!请问当时签署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是否会被推翻?且是在自愿原则下进行。

离婚 2019-05-20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宅基地拆迁条例中有相关规定,凡是宅基地证上有名字的人都能有分房权益。
    2、现有动迁政策有两种:
    一、按照人口来安置,
    二、按照土地房屋面积来进行动迁安置。
    3、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权利人以及对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
    4、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
    5、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
  •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2、货币补偿的金额;  
    3、补偿的方式;  
    4、搬迁的时间;  
    5、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如果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协议中还应当包括安置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和层次。拆迁协议应当使用市房地资源局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并到区县房地资源局备案。
  • 家庭如何合理分配拆迁补偿?
    家庭内部对拆迁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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