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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经熟人介绍买的被子芯,买的时候其实不想要了,不怎么好看,碍于情面付款了,付款了怎么想怎么不踏实,觉得没底,一个小时后就想退货,当时有事我都没拿她的商品一直在店里放着;心里越想越不安,就去别的地方逛了,发现她并没有按便宜,一个被罩都是XX人家要价150她180蚕丝被XX纺比她家南方寝室牌子大和她家一样的尺寸,斤称也比她家的多一点,价格一样,中间自己都么说难听的话,觉得退货又是熟人总觉得对不起人家,可人家说了一大堆“有理”的话,比如出单了报公司了不能退,那么多人伺候着我给我拿这拿那,别出这样没理的事了,我在微信上态度强硬说退了吧,不想要了,对方还说钱又不是从我兜里抢了,一点也不像买它时候那样,说一般人都不给她,是熟人介绍才给的……唉!我无比痛恨自己,到底自始至终都没说他价格贵只为不让我们中间那个人作难,私底下我给中间人说了,她没理,我想问我这样能退货吗?付款了怎么想怎么不踏实,发现她并没有按便宜,比如出单了报公司了不能退,说一般人都不给她

合同纠纷 2019-05-30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协商不成,立即到消协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以欺诈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无理由退货权只存在于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购买商品的情况。对于实体商店的消费,没有法定的无理由退化权,具体是否可以无理由退货,由消费才与商家在消费合同中作出约定。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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