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想请教您一个房屋产权问题,我女朋友她家在深圳龙胜那边,在90年代时,村里因为他妈妈身体残疾,所以分地的时候也分了一份给她妈妈,然后房屋建了3层出租,她家不知道什么原因给了她舅舅打理并且她全家去了舅舅村里的房子那里住,并且她全家的身份证地址那些也是舅舅那个住址

现在,今年她家从舅舅那里拿回了房子自己来出租,然而她妈妈说,什么资料也没有,然后她问他舅舅,她舅舅也说什么证明也没有,但是她邻居当年也是身体残疾村里分了块地给邻居,人家在09年办理了不动产证

今天早上,她和妈妈一起去村委叫村长给土地划分那些看,或者开个证明那些,村长说太久了,资料估计找不到,还说那个证,09年有一年可以办理,后面都没机会办理了,然后给她家说,这房子之前是你舅舅打理的所以等你舅舅从深圳关内回来再说,并且村长说等他去国土局查了再告诉她家

因为她舅舅和村长关系好,现在担心,舅舅私自办理了原先属于村里分给她家的地,她家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去查那块地的归属资料

所以,想问问高师兄怎么办好点她家不知道什么原因给了她舅舅打理并且她全家去了舅舅村里的房子那里住,今年她家从舅舅那里拿回了房子自己来出租,还说那个证

继承 2019-06-02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
    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