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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没有结婚证医院不给开出生证明怎么办

离婚 2019-06-05 15: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出生证明日常作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出生证(5张)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 办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一、夫妻二人婚后出生的婴儿
    1、婴儿父母或监护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2、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
    3、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必须携带双亲另一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非婚生婴儿:婴儿出生证的办理应该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
    需审核的证明材料有: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小孩没有出生证,那你生孩子前领取了《结婚证》吗?有没有没领取准生证,如果没有需要到户籍地街道计生办缴纳社会抚养费,然后开具计生证明,才能入户。你是哪种情况没有办理小孩出生证,一般是新生婴儿母亲出院后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应首先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由其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核对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记录及病历档案后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如果是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包括法定家庭接生员接生、途中出生以及由未获准开展助产技术的机构或个人接生)的新生婴儿,由出生地县级卫生局或受委托的县妇幼保健机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 由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双方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也就是说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同时,就该问题而言,双方可以就财产的分割问题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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