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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个人可以起诉开发商迟迟不办理房产证

离婚 2019-05-27 09: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中,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2、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 关于房产证起诉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去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诉请的诉讼费用,大概多少?去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诉讼费用,大概为50元到100元之间。
    诉讼费用是诉讼当事人向法院交纳,为进行诉讼所必需的法定的费用。收取诉讼费用的目的,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从而减少一部分不必要的诉讼,为国家、也为社会减少了浪费。
    诉讼费用,有按件收费的,如本案;有按起诉金额收费的,如民间借贷按件;还有免费的,如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按件。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5、《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6、《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 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怎么维权?   因为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按照合同规定,出卖人应按已付房价款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购房者可通过以下两种办法维权:   第一,可以先和开发商约谈,在签订承诺书并取得房产证后,向法院申请撤销承诺书效力,然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第二,可先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处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再由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有律师建议,因为每个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不同,开发商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也不同,因此不建议集体申诉。
      相关法律知识链接: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
  • 我国法律规定,逾期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应该按照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的责任,没有来约定违约金或损失的数额很难确定的,购房人则可以按照已经付了购房款的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关于计收逾期的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出卖人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分为三种期限:
    (一)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有关办理房屋所有权的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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