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员工的年休假是怎么计算的??怎么休的

劳动纠纷 2019-08-07 09: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对于没有休年休假的,其工资该怎么计算?下文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  根据相关规定可知,未休年休假的工资计算应经过以下几点:  第一步:看何时起连续工作满一年。  注意:
    1、理论上可不同单位连续计算工作时间。如员工失业半年后,在a单位工作了半年,后跳槽到b单位工作了半年,此时员工属连续工作满一年。一般而言跳槽时工作多少有中断?中断多久就不算是连续工作了?法条上没有明确。理论上认为,可以认为如果社会保险没断,则算是连续工作。  
    2、连续工作一年的时间可以是08年前。如员工07年1月份开始上班,到08年1月份属于连续工作一年,08年当年就可以休年休假了。  第二步:确定一年应该休多少天年休假。  注意:不同单位工龄累计计算,军龄应该计入工龄。工龄累计一年以上不足10年年休假为5天,工龄10年以上为10天,20年以上休15天。  第三步:折算年休假天数。  注意:
    1、按公历日历年度分别计算,剩余天数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折算。如员工2008年6月1日起连续工作满了一年,则2008年剩下的日子应折算休年休假。按公历年度分别计算,不要从2008年6月1日到2009年6月1日计算为一年。同理,该员工如果2009年6月1离职,则2009年度应该休的年休假也应该予以折算。  
    2、余数不足一天不计。如2008年剩余天数为180天,工龄为五年,则2008年应休年休假为5*(180/365)=
    2.46天,则按2天计。注意不可四舍五入。  第四步:计算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  很简单,应休的年休假天数,减去已休的年休假天数,即为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员工未离职,那么当年的年休假报酬是不能要的。因为在理论上,既然未离职,用人单位仍有可能为其安排带薪年休假。  第五步:计算未休年休假的报酬。  注意:
    1、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工资应按两倍正常工资计.即相当于休息日加班。也就是说,如果未休年休假为五天,则未休年休假的工资即为十天工资,接近半个月的工资(一个月计薪天数为
    21.75天)。  
    2、工资标准应按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提成、奖金均要计入工资。(日工资则为该月平均工资除以
    21.75)。并且,按《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是不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发标准的。
  • 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一、法律根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二、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带薪年休假报酬的计算公式  第一步: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第二步:折算后不足1天的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带新年休假计算报酬的天数取整数天数  第三步:带新年休假报酬=带薪年休假取整数后的天数×(前12个月平均工资÷
    21.75天)  例如:一职工参加工作年限为11年,与单位于2008年12月1日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前每月工资为3000元。  
    1、(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35天÷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0天—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0天=带薪年休假天数
    9.18天  
    2、折算后计算劳动报酬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为9天  
    3、带薪年休假取整数后的天数9天×(前12个月平均工资3000元÷
    21.75天)=带新年休假报酬
    1241.38元  
    五、新进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计算  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某单位于2008年9月1日新招一名职工,该职工参加工作有5年。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122天÷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5天=带薪年休假天数
    1.67天  折算后实际应享受的年休假为1天。  
    六、单位当年不安排待薪年休假支付的劳动报酬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怀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