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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右手食指被机器切断一末节工伤赔付多少钱

劳动纠纷 2019-06-07 17: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八级伤残赔付标准:  根据amp;lt;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amp;(GB/T16180-2006)判断应该为十级,但具体的伤残等级应最终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认定。
      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省略有不同)。
  • 因工作受伤一般都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5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可见,工伤构成五级伤残,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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