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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将近20年,单位一直没有交住房公积金

劳动纠纷 2019-05-25 14: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个人是不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找个单位挂靠,反正是企业和个人部分都由个人自己承担。
    公积金是不可以个人自己去缴纳的,一定要单位帮你缴纳的!将来你有了新的单位可以,用你现在的公积金帐户继续缴纳公积金的!现在没新单位,就让原单位帮你办公积金封存手续!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答: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

    如果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转移手续怎么办?
    答: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转移等手续,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经督促单位在十日内仍不办理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为职工办理委托转移手续。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住房公积金缴纳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一、机关、事业单位;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 理论上来说是可以的;社会保险是法定权益,住房公积金也有国务院条例规范,即使没签劳动合同或者不出示劳动合同,只要在当地劳动就业局办理了录用登记和就业登记,用人单位单位就可以去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申报和缴费;去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但实际情况要看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具体操作,很多地方的上述部门或者为了配合执法部门督促劳动关系的依法规范,或者为了防止检查不严错办手续,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经有关部门登记过的劳动合同才给予办理,未签或不出具劳动合同的就交不了五险一金,也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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