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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打一个,被打的没还手,现在在医院治疗,怎么要求打人的赔偿

刑事辩护 2019-05-30 15: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索要赔偿的对象:看是谁打伤的你就向谁索赔。
      
    (2)可以索要的项目和范围包括:你的全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适当的营养费等。如果构成毁容,还可以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
      
    (3)至于能索要多少:不好断定,如果你方是先侵害对方、对方是正当防卫的,可能得不到赔偿或是对方只承担次要责任赔偿一小部分;
      如果是双方寻衅滋事,可以向打人者索赔全部损失。
      当然,对方有损失的,你方也应赔偿全部。
      
    (4)索赔方式:私下协商不成的,可以请公安调解,调解也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也可以不经公安调解,在私下协商赔偿不成时,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
  • 私了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并没有一定的数额标准,只要受害人对赔偿数额满意即可。如果走司法程序,对方应当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具体的数额由法院综合全案确定。
    并不是必须要聘请律师。如果决定聘请律师,律师的收费也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案标的额等双方协商确定,大约在左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也是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的。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就不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里面的相关规定来办理,可以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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