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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住进小区7年多了从来没有收过停车费,今年物业突然要收停车费,这样的收费合理吗,而且电梯里都装满了广告牌,请问物业这样做合理吗,我们做业主的应该怎么维权今年物业突然要收停车费,这样的收费合理吗,请问物业这样做合理吗,我们做业主的应该怎么维权

房产纠纷 2019-05-29 18: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则必须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重新约定。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服务项目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动,如要调整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就物业服务成本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并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双过半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费项目构成
      
    (一)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二)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三)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四)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五)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六)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七)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八)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九)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十)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十一)节日装饰的费用;
      
    (十二)管理者酬金;
      
    (十三)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十四)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十五)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 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
  • 出现房产纠纷怎样解决,业主怎样维权,  
    一、出现房产纠纷怎样解决  
    1、纠纷发生前收集好证据,房产交易牵涉几十件材料,都一一整理好。做好工作日志,列好工作进程表。杜绝自己无意的违约行为,被对方抓住把柄。  
    2、录音证据补充证明交易的过程。很多人认为,只要把交易过程中对方信誓旦旦的话记录下来,一旦对方违约,就可凭此证据维权。这里要澄清的是,一方面录音证据与书面合同、文字类材料相比,证据效力比较低,何况录音取证的技巧一般不够熟练,连“3W”要素都录不明白。另一方面,录音证据只能用于证明履约过程,无法替代实质性的交易要素。因此,录音录像证据在司法界评价并不高。  
    3、打官司前权衡好退房与收房的利弊。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购房合同中赋予对方违约情况下购房人的解除合同权利,且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另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主动毁约时,买方既可以要求解除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要求卖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选择是解除合同还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完全取决于哪一种方式更容易获得最大利益。  
    二、业主怎样维权  
    (一)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二)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三)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四)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通过法院司法途径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
  • n
    1、家中遭偷,物业有责?n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n
    2、网购包裹,物业该不该代收?n签收快递或包裹是收件人本人的责任,原则上小区保安或物管人员没有代为签收的义务,特别是一些重要或贵重物品。n物管公司是服务公司,在物管合同服务条款中包含了帮业主处理一些事物的义务。如果物管帮忙代收了,而包裹出现丢失或损坏,那么物管还是存在一定的保管责任。快递过程中,包裹如果遗失、损坏,由快递公司承担主要责任。n
    3、小区内停车被划伤,谁负责?n物管费和停车管理费是不同的,具体要看双方是否签订有停车保管的协议,如果有协议按照协议履行,没有协议可能无法追究物管责任。如果业主与物管签订了协议,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车主按照规定的地方停放,物管应当对车辆的损害承担责任。n
    4、物业公司有权擅自停水吗?n除非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相关合同,承认由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水电供给,否则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关停供水。nn
    5、物业有权禁装太阳能热水器吗?n物业管理公司对整个小区负有管理职责,有义务和权利维护小区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是否允许装设太阳能热水器,主要要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在物业管理公约中是否有约定,其次要看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是否构成对墙面、顶层或邻居空间的占用或破坏。n
    6、首层住户要承担电梯费吗?n在高层住宅中,首层住户在没有特殊预定的前提下,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运行维护费。首先从财产权上和实际使用结果角度上讲,首层住户需要交费,其次电梯为一层用户也提供了服务,所以从电梯的服务角度看,一层用户也需要提供费用。n
    7、车在小区被盗,物业管赔吗?n业主和小区物业管理只存在车位使用关系,并没有保管义务,除非有证据证明车辆的损坏或被盗是小区物业管理的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的。nn比如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站岗值班制,盗贼入门后,业主连续求救无效;或者小区实行电子监控,录像带上有盗贼的头像,而当值保安却没有发现,或发现盗贼没有及时制止等,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索赔。n
    8、公共区域照明费如何分摊?n住宅楼内公共照明系统属公共设施,其产生的电费属能源费范畴,按照《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该能源费用可以计入物业管理费成本,并由受益人即楼内全体人分摊。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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