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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双方因地方问题而引起争执与打架,但动手是对方先但我方却没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先动手,而且现在对方反吵我方,而且目前双方都已补警方扣留了?这个如何处理好?我想问一下双方因地方问题而引起争执与打架,但动手是对方先但我方却没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先动手,这个如何处理好?

刑事辩护 2019-06-06 20: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把对方打成轻伤的一方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应该予以刑事立案,并可对犯罪嫌疑人(包括去叫人的那个人)予以刑事拘留。  因打架打输了,而去纠集他人将对方殴打致轻伤的,纠集的人和被纠集且参与殴打对方的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属于共同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打架斗殴所开的车辆,公安能扣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二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第二百二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但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动的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查封决定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此受害方有权利要求加害方进行一定的侵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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