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公司参加项目投标中标。现在有公司投诉我们近三年有行政处罚,我们的行政处罚已经过了处罚期限。他可不可以废我的标 投标文件有要求:近三年无行政处罚行为(根据相关监督部门处罚的效力和范围)我们的行政处罚已经过了处罚期限。他可不可以废我的标 投标文件有要求:近三年无行政处罚行为(根据相关监督部门处罚的效力和范围)

综合法律 2019-06-20 07: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以下7类情况的中标效力属于“中标无效”:
    依法必须招标未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违反法律规定,未进行招标的,中标无效。
    泄露标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围标、串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借用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招标资料,影响中标。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受益人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方私下接触。招标人违法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违法确定或更换评标专家。招标人违法确定或者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其作出的评审决定无效。
  • 政府采购合同的签署期限是,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最长期限为30日。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投标资格预审各流程的期限: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