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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笔贷款,是通过培训机构办理的,已逾期4个月,前两个月是因为培训机构告知我每月要还的钱于实际要还的钱数不同,导致我银行卡中预留余额不足还款失败,而且在我逾期期间没有任何催款通知,最近查询的时候发现自己四个月没有还款,因此想要把逾期的补上,但确被告知因为逾期导致贷款已提前到期,需要现在一次性还清。不管是我逾期还是贷款提前到期,贷款平台从没有任何通知,我想请问这样合理吗?是通过培训机构办理的,还是贷款提前到期,请问这样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19-06-24 07: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约定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债权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问题是借款合同能否提前解除的问题。借款合同能否提前解除,首先要看借款是否有约定,如无约定,看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合同法》规定:
    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债权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不能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未到期的借款的。但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又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提前还款)。
  • 银行贷款到期不还的后果至少有两项:一是银行会通过各种手段来要求你还款,包括催收令或是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二是你的信用度会成为负面,以后恐怕不会再从银行得到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 银行的信用卡有宽限期,只要宽限期内还上就视为正常还款,不影响信用。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2013年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  一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
      二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还款日后一天还款属于正常还款,既不会影响个人征信也不会罚息。

  • 1.产生罚息,加收50%的利息
    2.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今后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
    3.无法享受贷款优惠,甚至已申请不到贷款
    4.拉进黑名单,子女无法上重点学校
    5.影响个人职业生涯
    6.银行发律师函,到法院起诉
    7.判决下来后,会强制执行
    8.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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