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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我呢是城镇户口,我老弟是农村户口,15年的时候,我跟我老弟说,我想回老家在你们的自留底上建房子,我呢就给你20万元作为购买你家自留底的费用,老弟说太少了,最后双方经过口头协商,最终已35万元的价格达成的口头协议,并且将2万元的定金,通过银行卡转账的形式完成支付。剩余的33万元款项,将在毛胚房子建设成时,支付。而我呢则跟老弟说16年3月份开始动工做房子,于16年年底我的毛胚房经建设完工。但是我还未支付那剩余的,33万元给我老弟,我也没有说什么时候把剩余的33万元的款项支付给他,老弟呢从来也没有催促我赶快给钱之类的话。一直到17年9月份,老弟去法院起诉我,说我没有按照约定时间给钱,也没有给个明确的答复,所以告我欺骗他,并且要求我支付剩余的款项33万元。要是不支付的话,就要求我把房子给拆了,让我把地皮还给他,并且退回那两万元定金。。。。。。。。我想知道的是,我们都是口头协议的,并没有签订协议,要是我不给他钱,或者说他那块地皮是他自愿给我的,我能胜诉吗,还有就是我房子真要拆掉,那我的损失怎么办,我可以跟我老弟赔我建造房子的钱吗?我们都是口头协议的,并没有签订协议,要是我不给他钱,那我的损失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6-13 22: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是。居间合同不是买卖合同,其中约定的条款具有原则性特征。而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过程中,很可能对交易中的一些细节无法达成一致,此时并不认为买方违约,双方合同解除时卖方应将定金返还。
      为了防止将来为那些说不清楚的事发生不必要的麻烦,上海房地产律师建议在定金合同或居间合同中就将能明确的所有买卖条件约定明确。包括付款方式、过程,包括户口,包括违约金,包括户口等等。
    太简单太含糊其辞的合同只会让别人钻空子。  有的客户可能会说,我签合同的时候,上面写的是意向金,不是定金,不用双倍返还。但是上海房地产律师发现,有的中介公司提供的《居间买卖合同》模板上,第一二行醒目处的确是写的“交纳多少意向金”,但在合同末尾不起眼处,会有一条“双方(或三方)同意意向金转化为定金”。
    所以,上海房地产律师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仔细看清合同内容,以免以后后悔。
  • 你好,,如果约定的是定金,除了协商一致外则不可以退回,,如果是订金,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 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如果统一叫居民户口,就无农村和城镇之分,我国原来的户口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我国正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分,统一实行居民户口登记制度。
      2014年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这项重要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亿万群众的期盼与热望,不仅在于城乡户口登记的统一,更在于消除不同户口所附着的利益差异,将公平公正的美好愿景一步步照进现实。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 结婚后城镇户口迁移到农村户口?女方户口可以迁到男方处,但是女方是城市户口迁过去也成不了农业户口,户口性质上还是会注明“非农业户口”几个字.
      这是因为户口性质会牵涉到计划生育、福利补贴、社保政策等问题。
      现在的潮流是“非转农”,因为农业和非农这两种性质户口在上学、就业、征兵等方面已经没有区别了,但农业户口可以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补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也只限定是农业户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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