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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了是身份证,快递公司一直不给处理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05-23 13: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先内部处理,然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快递企业与快递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泄露在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违反规定的企业将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泄露用户信息的从业人员,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快递公司将委托运送的物品丢失、损毁的,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保险的可以走保险,没有保险的或者保险不足以赔偿的,由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你可以要求赔偿丢失物品的实际价值,没有保价不影响赔偿。
    只要你能证明物品的实际价值和邮寄物品的本身就可以了,材料方面需要准备邮寄物品的证明、运单、物品的发票、照片等。如果有因此给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3,快递公司赔偿运费的规定是霸王条款,无效.
  • 在快递行业迅猛发展的现在,寄丢快递并不鲜见,消费者因投递快递公司,但快递公司把快递寄丢了的解决途径:   一是和快递公司协商解决;   二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三是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   四是通过法律诉讼。   寄丢快递涉及赔偿的相关规定: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以书面合同确定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免除或者限制企业责任及涉及快件(邮件)损失赔偿的条款,应当在快递运单上以醒目的方式列出,并予以特别说明。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案款予以说明。
    如果快递公司将自己的赔偿责任限额设定为远远低于物品的实际价值,则有违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在快递公司不能举证证明曾以合理方式向寄件人提醒注意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的情况下,该条款对寄件人也不应具有拘束力。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如果快递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造成物品丢失,寄件人完全可以据此向快递公司主张实际损失。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可以通过快递送达申请和材料。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和材料,经仲裁委工作人员审查,材料齐备的出具回执;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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