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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也是共同财产?

离婚 2019-06-18 20: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同居关系期间作为个人财产: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 用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属于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投资不是孳息和自然增值,因此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

    孳息指的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通常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

    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称之为天然孳息,比如:植物结出的果实、动物的产物如鸡蛋、羊毛;依照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为法定孳息,比如: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股权分红、未经共同经营管理的房屋租金等收入。

    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发生的原因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努力、投资、管理无关。比如,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股东、字画、珠宝、黄金等随着市场价格的上涨而产生的增值。

    投资是借助于一定的财产基础而进行的再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因此投资收益不属于孳息和自然增值。

    因此,用个人财产进行投资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是共同财产。

    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哪些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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