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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十字路口如果一方超速,另一方未超速,造成的交通事故谁负全责?

交通事故 2019-06-27 00: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并没有政府资助这一说法。
    (2)因为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致的工伤,不能和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相混淆。如果是认定是工伤,工伤保险待遇就应由公司或社保基金承担。
    (3)可以向小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承担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地,保险公司有这个偿付能力。
    (4)大车如果有责任,可以再要求大车的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补充:之后,为你考虑,建议先走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再走工伤程序。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对酒驾和超速行为都是需要进行处罚的。酒驾记12分、超速记6分。酒驾罚款1000元、超速罚款100元
    超速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超速罚款金额100元,超速违法记分6分。
  • 讨薪过程出事,不能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交通事故,责在交通事故中,法律当仁不让的是受害者最终的救济途径,但法律更应当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法律本身的尊严,如果为了救济受害方而加重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就是不公平的法律。再者,现行的做法是如果保险公司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重新鉴定,但是对于不能第一时间介入交通事故的赔偿方,要取得第一手证据是非常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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