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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2003年由于修建乡村道路占用我家退耕还林土地。不知当时是否有国家相关规定说有一定法律补偿款?2003年由于修建乡村道路占用我家退耕还林土地。是否有国家相关规定说有一定法律补偿款?

征地补偿 2019-06-23 06: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土地是非法占用或不合理是可以打官司的。具体农村土地打官司流程如下:
    第一,充分收集和准备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分地记录、证人证言等。
    第二,可以让村委会、乡镇出面调解,调解过的文书、记录、证明,都可以作为打官司时的证据。
    第三,需要先去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这种机构一般设在县农村经济工作管理站,简称农经站。
    第四,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就去法院起诉,递交民事起诉状。如果需要律师帮助,可以到当地的司法局找法律援助律师,律师免费代理诉讼。
    立案后会通知交纳诉讼费,然后就等着开庭。
  •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承包土地退耕还林后国家补贴应该谁得?
    依据2003年1月20日实施的《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
    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土地属于谁?
    依据2003年1月20日实施的《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自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委托他人还林或者与他人合作还林的,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由合同约定。
    退耕土地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林(草)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应当作相应调整。
  • 征地补偿费用: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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