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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套二手房,付了一半房款,房子过户了,还有一半没有付,发现中介吃差价,能追回差价部分吗 已经网签,差价是6.5万买了一套二手房,付了一半房款,房子过户了,发现中介吃差价,能追回差价部分吗 已经网签

房产纠纷 2019-07-25 12: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尽管二手房网签系统实施后,网签系统、银行、财税部门也同时实现联网,并可以实时查询。财税务部门可以通过银行系统查询到二手房交易中,买家申请按揭的金额和购房金额,由此可以判断买卖双方是否有报低成交价来避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交易税。
    不过,如果买家是一次性付款买房的,银行不会有这套房交易的价格等资料,财税部门很难查得其报低成交价避税的行为。  另外,即使是按揭购房的交易要报低成交价避税也是有“小窍门”,即只要买卖双方先按一次性付款进行交易,办理交易过户后,买家再去把买来的房子办理房屋纯抵押,这样也能获得银行贷款。
    但这种做法比较复杂,买家首先要有一笔钱把房子买下来。  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则提醒这些削尖脑袋想避税的人:相关部门以前受制于人力和技术手段无法查避税的情况。只要曾经少交过税费,今后时机成熟都存在被追回的可能性,民没有必要因此仓促入。
    而房管部门近期已经加大了配合税务部门稽查税费的力度。  而准备买二手房的罗小姐则担心,随着二手房网签全面实施,大部分交易不能再报低成交价避税,一套房成交的税费可能会增加好几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往往会把增加的成本转嫁到买家身上,二手房房价或会上升。
  • 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就是按照合同上的条款来办理的。
    购房者买房之后却发现原房主的户口还没有迁出,购房者要求售房者尽快迁出,但是原房主却迟迟不解决。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一定要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一定要约定好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 1、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所以,该房屋已经属于你所有。
    2、该法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3、如果原房东未申请异议登记,房管局应该发给你房产证,如果申请了异议登记,在15内未起诉,异议登记失效,房管局也应该发给你房产证,所以你可以起诉要求房管局依法发放房产证给你,也可以起诉原房东赔偿损失。
  • 在房屋买卖中,过户是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必要条件,没有过户只是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移转,但是该房屋的买卖合同不受影响,如果该合同没有其他的法律上的瑕疵,那么这个合同生效并有效,您可以违约,但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因为您的违约,给对方带来实际损失,您应当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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