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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甲方将房子35万卖给乙方,乙方先付20万,和乙方合同约定1月1日前给完欠款15万元加利息一万零伍佰共16.05万 当时合同约定如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房款的百分之一计算收取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已付的全部房款将作为甲方的损失补偿。现在已经过了17天了法院会支持我的违约金吗?要是过30天他还没给钱我怎么收到回房子,他给的20万咋办?当时合同约定如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款,乙方已付的全部房款将作为甲方的损失补偿。现在已经过了17天了法院会支持我的违约金吗?

房产纠纷 2019-06-12 08: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在民间借贷过程中约定太高的利息的。
    《关于审理借贷案件意见》第六条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否则,超过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乙方要求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此,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2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权利,就不断增加时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准备好证据材料起诉,避免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 欠款利息的具体计算方法: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违约金的事通常是约定的,要是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在实际中,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是参照下面的标准确定:
    1、买家逾期付款的,主要是按照还没付完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卖家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就要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不过,要是你没有及时交房款的话,关于违约金,实际中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你们当初在购房合同中对逾期支付购房款违约责任有约定的,那就是按照约定计算。但要是你们双方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低于实际损失,那就可以开口要求削减或增加违约金。
    2、要是合同没有关于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如果你现在要求退房,也可以按照已经交了的房款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延期交房时间来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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