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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路路通与签的购车合同是10月27日提车,车不到可退定金,今天我去提车,没提到,我要求退定金,公司以代与到为借口,不退,我怎么办?盘县路路通与签的购车合同是10月27日提车,车不到可退定金,我要求退定金,不退,我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6-24 12: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购车合同是购车人与经销商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签订购车合同是十分必要的。如果是旧机动车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必须要签订工商部门所监制的购车合同,就是我们所说的二手的车买卖合同,一式两份,交易双方各持一份,这份交易合同必须要由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才可以对车辆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 买卖关系中经常提到定金,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付给卖方部分款项,作为将来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定金便折为货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这就是定金罚则在买卖合同中的应用。
    定金也常用于租赁合同、承揽合同中,对合同双方都能起到担保作用。
  • “定金不退”是指一方违约,这笔钱是不予退还的。“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
    “订金不退”这是一种不合理的交易方式。
    “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一般来说定金不能退(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而订金能退。对于商家订金不退的,可向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有关监管部门举报维权。
  • 定金合同违约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的金钱。
    2、定金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还是证约定金等。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3、定金罚则是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正确、积极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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