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苏州的,婚前商贷买的房,现在房产证上想把我老婆的名字加上去,去银行办理增加抵押人的补充协议,银行要求要存放与剩余贷款相同的钱到银行一年才可以给我补充协议婚前商贷买的房,现在房产证上想把我老婆的名字加上去,去银行办理增加抵押人的补充协议

银行 2019-06-03 11: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l)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在登记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予以登记发证:  (l)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交由抵押人收执,同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2)以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 夫妻婚姻期间抵押贷款购买房产(夫妻双方共为产权人),现双方已办理离婚手续,房产归女方并偿还剩余贷款。问是否有稳妥的解决方法立即除去女方今后房产过户存在的隐患?一般有一下判定情况:
    1、有夫妻婚姻期间抵押贷款购买房产后离婚的具体案例的话可以详细的讲解一下会比较好理解,如果是协议离婚,可将分割财产的协议和男方办理房产转移的委托手续到公证处作个公证。
    2、婚内的抵押贷款属于双方共同债务,也是跟抵押贷款买房一样,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比较复杂的情况。
  • 房产证抵押贷款人必须和房产证上面的人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流程如下:
      贷款人及所抵押房屋所要具备的条件:
      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所在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 )+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 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