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单身有房接受赠与房产,只在房管局办理赠与手续,不办理公证,可以吗?只办理赠与有法律效应吗理赠与有法律效应吗?单身有房接受赠与房产,只在房管局办理赠与手续,不办理公证,可以吗?只办理赠与有法律效应吗?只办理赠与有法律效应吗理赠与有法律效应吗?可以吗?只办理赠与有法律效应吗?

离婚 2019-06-04 11: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经公证后,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再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房产公证的作用:
    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 房屋赠与的条件  
    1、房屋赠与关系的主体资格需适合  作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赠与人需依法成立,国家机关需根据有关法律设立,企业应当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需经民政部门的审核批准;作为自然人的赠与人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但对于受赠人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  
    2、赠与人对房屋应当具有所有权  房屋赠与决定了房屋的权属,是房屋所有权人行使处分权的重要表现,仅对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的当事人,如房屋的承租人、借住人,或者不具有房屋所有权的其他当事人,如代管人等都不能赠与房屋。不具有所有权的当事人行使房屋赠与权的,至少应当对房屋享有处分权,如国有单位,对其房屋不具有所有权只具有经营管理权,国有单位对其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权。  
    3、不得赠与的房屋  对禁止赠与的房屋,法律作了下列规定: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赠与,赠与人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未支付出让金和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不得赠与。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或者根据社会公共利益而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不得赠与。  
    (4)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  
    (5)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6)房屋已经被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设定抵押后,房屋所有权人不得随意处分房屋。如果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房屋所有权人才可以赠与房屋。  
    (7)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禁止转让。

  • 一、房产赠与公证的收费标准和存款赠与公证的收费标准是一样的;
      
    二、赠与公证包括赠与合同公证、赠与书公证和受赠书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属于双方法律行为,需要赠与人和受赠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赠与书公证和受赠书公证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只需要赠与人或者受赠人单方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三、赠与公证的收费标准是按照赠与标的额的2%收取公证费,如果是房产,一般是按照房产评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
  • 办理赠与公证,再办理房屋过户。办理赠与合同公证需要的证明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2、赠与人的精神健康证明。根据个案情况需要由医院的精神科或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如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等;
    3、财产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存单,股权证明等);
    4、财产来源证明(如购买合同、购买款的发票、继承/赠与公证书、财产判决书、调解书等);
    5、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未婚/未再婚证明、配偶死亡证明等);
    6、受赠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
    7、赠与合同草稿(同时携带电子稿);
    8、根据个案情况,公证员审理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物权法》《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公证后,还要办理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房产才发生物权转移。所以办理完赠与合同公证后,一定要及时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否则,一旦赠与人或受赠人之一去世或反悔,不能同时去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可能会导致登记过户不能等后果,甚至会引发新的纠纷。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