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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购买家具,只有销售单,并只有型号和价格,7月份部分送货,9月份要求销售员提供一份我所购买的家具的所有品牌,产地等信息单子,但经销商未盖公章,后发现进口家具产地不符,且大部分家具无任何标识,故当时向经销商主张退货,协商不成,于10月初向当地行政部门投诉该经销商欺诈,销售三无产品等,并主张退货并赔偿。现行政部门无任何书面回复,只电话告知,假如协商不成,你们只能打官司。和经销商沟通,答应整单全额退货退款,没有任何赔偿或补偿,并要求我签和解协议,并去行政部门撤诉(因有争议,故现在还有部分家具未送货),请问这样合理吗?只有销售单,协商不成,假如协商不成,没有任何赔偿或补偿,并要求我签和解协议,请问这样合理吗?

离婚 2019-08-19 15: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网络购物买到三无产品,应该怎样起诉? 遇到网络购物侵权,维权的方式可以参考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要了解销售三无产品的法律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三无产品”的处罚包括:
    1、责令改正;
    2、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3、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
    要在此范围内规定处罚标准,超过的部分无效,如果你还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额不足20000元,该处罚是超越法律的行为,是无效的,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认定工商部门的处罚行为违法。
    如果相关产品是厂家在生产并进入流通,或商家在出售中,均可向质量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消费者已经购买了这样的产品,则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一。
  • 销售欺诈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 ,例如,属于广告欺诈,可以要求退货。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当消费者受到侵权时,可以要求销售商赔偿,如果销售商不给予赔偿,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号码12315。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链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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