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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以下我跟您说下情况:我是被打者,对方两个人打我,报案了,事情起因是因为我们在KTV喝酒因为发生口角跟我们一起的人吵吵起来了,也算是认识朋友,吵吵几句就骂起来了,我朋友有个小弟我和那个小弟吵吵起来了然后我们厮打在一起了,后来被人拉开了,也就没啥事了,等出去的时候还是因为口角,对方抓着我衣服往外拽我打我,然后我还了两下手,他们两个人追我出去给我打伤了,伤势不算严重,双肩部有擦伤,对方有塑料凳子打的我,肩部,头部都损伤了,但不至于构成轻伤,我想问这个事情我到公安局怎么处理,对方想何解,如果何解不了我会被拘留么?对方应当所赔偿我多少钱合适?后来被人拉开了,我想问这个事情我到公安局怎么处理,如果何解不了我会被拘留么?

刑事辩护 2019-06-04 10: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被人打伤之后处理的方式: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故意打人致伤应当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一般伤害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 通常情况下,如果侵权人因为自己的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构成轻伤,可以依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费用,如果上方能够达成合意最好,不能则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解决。
  • 交通事故赔偿,不是按轻伤或重伤等处理。 是按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意见来进行。 伤残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伤残等级划分交通事故中轻伤应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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