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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工伤是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社平工资赔偿还是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赔偿…

工伤赔偿 2018-08-03 0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被鉴定为
    五、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为帮助工伤职工再次就业一次性发给的补助金;伤残程度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够为帮助工伤职工再次就业一次性发给的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用以弥补工伤职工在今后的求职就业中与非工伤人员相比存在一定困难而给本人造成的一定损失。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 工伤职工可享受医疗待遇有哪些?

    遭受到工伤伤害的员工可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条例第
    29、31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


    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基金中支付。


    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期满后,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
    1、2项的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办法办理。

  •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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