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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事业单位职工,明年就满三十年工龄了,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吗?

综合法律 2019-06-18 13: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人护[1985]6号对审批提前退休工种标准和注意事项做了如下规定: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办法提前退休: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③从事其他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2)高温作业,应当符合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四级;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应当符合《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四级;高空作业,应当符合《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二级,并经常在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立足点或牢固立足点,确有堕落危险的。  
    (3)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
  • 提前退休和正式退休在退休金方面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符合法定提前退休,和正式退休没有区别。
      由于提前退休会导致职工缩短缴费年限并延长养老金领取年限,对养老保险制度整体影响较大,因此,国家对提前退休实行严格控制,男职工年满60岁、女干部年满55岁、女工人年满50岁退休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退休,由地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对职工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法定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作出判定结论提供准则和依据,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
      属于法定特殊工种的职工提前退休的,养老金正常发放不减发。属于企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和按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提前一年减发2%(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
      减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及各种补贴)*(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账户养老金。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 工龄的长短,一般是指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若你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继续工作,一般是不能够算工龄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所以,你若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退休前的劳动纠纷可以
    退休后属于劳务关系,有纠纷直接起诉
    《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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